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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白蚁防治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实施意见

ADD Time:2015-11-08   Viewed:809

四川省白蚁防治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白蚁防治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纲要),加强行业监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省白蚁防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贯彻十二五纲要为契机,建立健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为基础,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转变发展理念,破解现实难题,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白蚁防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白蚁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十六字方针,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狠抓质量

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在施工前,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覆盖率达到95%以上。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使用的药剂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标明可防治白蚁的合格产品,按照有关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并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对15年包治期内的房屋每5年至少复查回访一次,发现白蚁危害免费灭治,并做好相应的建档、管理工作。

(二)转型升级

继续推动全行业认真履行POPs国际公约,禁用氯丹和灭蚁灵等高毒杀白蚁药剂,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广应用环保型白蚁防治新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品用量,实现白蚁防治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三)人才培养

1.落实白蚁防治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制度,建立证书定期检查登记制度,上岗人员持证率力争超过95%,逐步实现人员队伍稳定化、专业化。

2. 各白蚁防治单位应当配备昆虫学、植保学、生物学、化学分析及建筑工程学专业人员。省会城市白蚁防治单位配备5-8名,地级市白蚁防治单位配备3-5名,县(市)级白蚁防治单位配备2-3名。

3.加快启动全省白蚁防治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

4.开展全省白蚁防治施工技术人员技能鉴定,制订白蚁防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术标准。

5.建立白蚁防治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继续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加快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和专业技能的提高。

6.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题培训,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普训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四)规范管理

1.适时修改《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96号令)、《四川省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土壤化学屏障检测和评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建立白蚁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政策,将白蚁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2.完善白蚁防治单位部门设置,十二五后期,成都市的白蚁防治质量检测部门、实验室、标本室建立率达100%,质量检测部门要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地级城市白蚁防治单位标本室建立率达100%,质量检测部门建立率达85%,并开展各地的工程质量抽检工作;县(市)级白蚁防治单位标本室(柜)建立率达85%以上;各白蚁防治单位药物专用仓库和档案室(柜)建立率达100%;有科研职能的白蚁防治单位实验室建立率达100%。提升白蚁防治单位机械化施工能力,成都市机械化施工设备拥有率达100%;地级市白蚁防治单位机械化施工设备拥有率达75%以上;县(市)级白蚁防治单位机械化施工设备拥有率达55 %以上。

白蚁防治单位逐步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科技创新

1.基础研究方面

积极开展白蚁生物学、生态学方面的研究。全面掌握白蚁种类、分布及危害动态规律,建立全省白蚁标本信息库。重点开展主要白蚁危害种类的生物学观察、研究、统计和分析,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散白蚁危害等级标准》。对本地区白蚁危害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应主要集中对房屋建筑白蚁危害的研究,有条件的地区还应开展对古建筑、园林绿化、农林经济作物、水库堤坝等白蚁可能危害的对象的白蚁危害调查研究。

2.应用技术研究方面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研发绿色环保的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药物和新手段。在充分掌握本地区白蚁危害种类生物学、生态学的基础之上,积极投入开展白蚁防治饵料、饵剂、粉剂或其他类型的药物及白蚁防治监测或诱集装置的开发和利用。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白蚁防治单位与科研院所合作,力争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尤其是微生物防治)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

3.新技术成果转化方面

鼓励研发白蚁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保护知识产权,加大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白蚁防治产品与科研成果的评估、论证及推荐制度,最大限度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六)拓展业务

积极拓展业务新领域,实现白蚁防治在水利工程、核电工程、文物古建、交通通讯、农林果木和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广覆盖,充分发挥白蚁防治在防灾减灾和保障经济建设成果中的积极作用。

(七)信息建设

1.各白蚁防治单位的档案资料要实现电子化、纸质双重管理。有条件的地级市白蚁防治单位要建立白蚁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县(市)级白蚁防治单位逐步推广应用。

2.以《城市害虫防治》、《白蚁防治》、《四川房地产》等刊物为载体,进一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加大IPM新理念、新方式和新技术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蚁意识和行业认知。

3.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管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和工作责任。发现白蚁危害的地区,要根据白蚁危害情况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经组织专家鉴定,确认为白蚁危害地区的,应开展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各地主管部门要特别重视古建筑文物白蚁防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和加强管理。

2.充分发挥四川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在促进白蚁防治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方面的作用,加快研究和制定一系列行业技术标准并予以贯彻实施。

3.充分发挥四川省房协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及各级白蚁防治协(学)会的作用,理顺政府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的关系。

4.充分调动各地白蚁防治单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合理配置从业人员数量与施工机械设备,确保白蚁防治工程质量和进度。

5.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组织一次对贯彻政策法规及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集中检查,并将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保障资金投入

建议各地专门从白蚁预防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白蚁防治的科研和宣传。进一步规范白蚁预防收费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白蚁防治收费政策,不得随意减免白蚁预防收费,对于政策性减免的,当地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财政补偿机制,确保新建房屋白蚁预防15年包治期内复查回访所需经费。

(三)完善科研机制

充分挖掘和整合各地优势资源,探索建立以实用创新为导向的联合科研机制。本着共同开发、成果共享、资金分担、统一管理的原则,在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下,以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为依托,开展课题研究、成果评价、成果转换和技术交流。以专业科研机构为骨干,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工作,以各级白蚁防治机构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加强宣传贯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 “十二五纲要的学习和宣传贯彻,明确职责,规范管理。运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介,做好白蚁防治宣传报道,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宣传工作要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做到既有声势又讲求实效。

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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